商标同名惹争端京鲁俩“紫光”之争见分晓

  编者按:作为清华大学旗下闻名的高科技企业,紫光集团的字号“紫光”取意于清华大学的校色紫色,一起又涵义祥瑞之光。而围绕着一件“紫光”商标,紫光集团与存在协作伙伴关系的威海紫光发生了纠葛。历时两年,两边胶葛有了新的开展。近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作为清华大学旗下闻名的高科技企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紫光集团)的字号“紫光”取意于清华大学的校色紫色,一起又涵义祥瑞之光。而围绕着一件“紫光”商标,紫光集团与存在协作伙伴关系的威海紫光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威海紫光)发生了纠葛。

  历时两年,两边胶葛有了新的开展。近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威海紫光的上诉,紫光集团持有的第12903558号“紫光”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终究被保持注册。

  据了解,紫光集团于1993年4月12日在北京注册建立,在清华大学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支持下,现在已开展成为以集成电路为主导的高科技工业生态链,在全球芯片制作工业等范畴具有较高闻名度。2013年7月11日,紫光集团提出诉争商标的注册恳求,2014年12月14日被核准注册,核定运用在医药制剂、药用胶囊、医用药物、人用药、医用养分品等第5类产品上。据悉,紫光集团曾于1999年1月7日提出第1386472号“紫光”商标(下称在先商标)的注册恳求,后被核准注册运用在与诉争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产品上。

  2016年2月1日,威海紫光针对诉争商标向商标评定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恳求,建议诉争商标与其在先恳求及获准注册的第116150613号“紫光金奥力”商标、第11615913号“紫光无花果”商标(下总称引用商标)构成运用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的近似商标,并且危害了其对“紫光”商标享有的在先权力。

  据了解,威海紫光于1997年12月1日在山东省注册建立,是一家集保健品及养分健康品科研、出产、出售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威海紫光在官网上声称,该公司“是清华大学紫光集团对外协作的成功模范之一”。我国商标网显现,两件引用商标均由威海紫光于2012年10月17日提出注册恳求,并均于2014年3月21日被核准注册运用在养分弥补剂、医用养分品、片剂、胶丸、人用药等第5类产品上。

  紫光集团建议,诉争商标是紫光集团对在先商标的延伸性注册,诉争商标与引用商标共存不易导致相关大众发生混杂、误认,未构成运用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的近似商标。

  2016年12月29日,商评委作出无效宣告恳求裁决,以为诉争商标与引用商标的文字组成、呼叫存在必定不同,考虑到紫光集团在先商标的恳求注册时刻远早于引用商标,并且在先商标与引用商标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已现实共存,在案并无依据阐明二者共存易导致顾客发生混杂、误认,诉争商标系紫光集团对其在先商标的延伸性注册,未构成对威海紫光相关商标的抄袭、仿制,诉争商标与引用商标未构成运用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的近似商标。一起,在案依据不足以证明威海紫光将“紫光”作为商标运用在医药制剂等产品上,并在诉争商标恳求注册日前已具有必定的闻名度与影响力,诉争商标的注册未危害威海紫光对“紫光”商标享有的在先权力。综上,商评委裁决对诉争商标的注册予以保持。

  威海紫光不服商评委所作裁决,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商标局关于确定其“金奥力及图”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紫光集团在先商标接连3年不运用吊销案子的相关判决书等依据资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以为,诉争商标与引用商标的呼叫和文字组成具有必定的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一起,诉争商标是紫光集团对其在先商标的延伸性注册,诉争商标与引用商标运用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不易导致相关大众发生混杂、误认。综上,法院确定诉争商标与引用商标未构成运用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的近似商标,据此一审判决驳回威海紫光的诉讼恳求。

  威海紫光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诉争商标与引用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共存容易形成相关大众发生混杂、误认;威海紫光在先运用的“紫光”商标已构成现有的在先权力,诉争商标的注册危害了其在先权力;紫光集团从未在药品、养分品等第5类产品上实际运用过“紫光”商标,其系歹意抢注,违反了诚笃信用原则,极易发生不良社会影响。

  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商标近似是指商标的文字字形、读音、意义或许图形的构图及色彩,或许其各要素组合后的全体结构相似,或许其立体形状、色彩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大众对产品的来历发生混杂、误认,或许以为其来历存在某种特定联络。判别商标是否近似,应当以相关大众的一般注意力为规范,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全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闻名度、所指定或核定运用产品的相关程度,以是否容易形成相关大众发生混杂、误认作为判别规范。

  针对诉争商标与引用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为,尽管引用商标包括诉争商标“紫光”,但诉争商标与引用商标全体在呼叫上仍存在必定不同,加之诉争商标系紫光集团对其在先商标的延伸性注册,并且与紫光集团的字号相同,诉争商标和引用商标共存不会导致相关大众产混杂、误认,二者未构成运用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的近似商标。

  关于威海紫光的其他上诉建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为,在案依据不足以证明威海紫光将“紫光”作为其商号在诉争商标核定运用的产品经营活动中很多运用并具有必定闻名度,且威海紫光并未清晰其具有何种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在先权力,其相关上诉理由缺少现实与法令根底;而关于紫光集团是否在核定产品上运用过诉争商标,并非该案的审理规模。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李昌禹)近来,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告诉,同意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令研究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成为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是执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相相关的内容的重要行动。…

  习在全国劳作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赞誉大会上着重,“大力宏扬劳模精力、劳作精力、工匠精力”。习深入指出,在长时间实践中,咱们培养形成了“执着专心、精雕细镂、一丝不苟、寻求杰出的工匠精力”。…


-->